专题报道
农村土地改革新型主体提升行动

夹江县四举措全面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

【时间:2023-03-11】 【来源: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网站】 【作者:成都家庭农场网】 【浏览:61次】 【字号:

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事关农村改革,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力量,是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、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。夹江县严格按照农村改革工作要求,秉持“主体多元化、服务专业化、运行市场化”的培育理念,突出示范引领,招大引强,扶小助微,切实加大专业大户、专合组织、家庭农场、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,着力强化土地流转,推进适度规模经营,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推进有条不紊。

一是开展示范创建,引领带动经营主体发展。县委、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,认真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部署要求,紧紧围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条主线,坚持多措并举,大力扶持发展,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走上健康快速发展轨道。制定了《夹江县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专项改革方案》、《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大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通知》、《夹江县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(2019-2022年)的通知》、《夹江县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(2019-2022年)》等一系列文件,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纳入对考核的重要内容,认真对标国家和省、市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示范评定指标体系,提出了量化指标和具体措施,制定完善创建标准,严格考核评定程序,确保各级示范主体真正具有规范章程、良好运行机制、严谨管理制度、合理利益分配办法和较强服务带动能力。截至目前,全县共培育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200余家,其中,农民专业合作社428家、省级示范社22个,家庭农场324家、省级示范场11家,龙头企业21家、省级龙头企业2家,种养大户1503家。成功申报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国家级试点县。乐天农业机械化服务合作社被认定为全国统防统治星级服务组织,获评全省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。

二是开展服务提升,努力为经营主体提供服务。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,委托专业机构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供政策咨询、财务管理等服务。二是落实一乡一名专职辅导员,指导经营主体做好组织机构建设、规范化管理和项目申报等工作。三是建立健全基础数据信息库,实行及时动态更新、统一集中管理,确保为新型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准确信息,为精准实施指导服务奠定基础。

三是落实政策扶持,全力助推经营主体做大做强。充分发挥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引导作用,对新型主体实施适度规模经营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建设生产经营项目等进行扶持。同时多措并举扶持发展,一是抓好土地要素保障,坚持“依法、自愿、有偿”原则,鼓励开展土地流转创新,探索出了“土地代种”“土地置换”“土地转包”“入股分红”“季节流转”等多种模式,有力促进了土地规模流转,全县土地流转率现已达55%,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。二是强化资金供给,整合家庭农场示范创建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、冷链物流项目、农机补贴、社会化服务等项目,投入财政资金2000余万元,帮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;投入乡村振兴风险抵押金3000万元,2022年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近200笔2.18亿元。三是强化要素供给,优先支持家庭农场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理设施农业用地,为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理农业设施用地130余宗,涉及面积800余亩。积极协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理各类手续,优先满足水、电、气等生产需求。经营主体通过政策资金扶持,添置了农业生产机具,兴建了生产加工项目,改善了生产经营条件,提升了服务水平,逐步发展壮大。

四是强化教育培训,提升主体人员从业能力素质。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、农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等多种渠道和形式,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,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。一是提升培训质量。组织第三方专业培训服务机构围绕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、《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》和合作社最关心的税收优惠政策、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开展管理培训。已完成相关培训3次,参加人数约10020人次。二是建强辅导队伍。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库,将农业农村部门农技人员、“土专家”“乡创客”纳入辅导员库,为培育对象安排辅导员,实行长期结对帮扶。目前已有113名成为合作社辅导员。三是拓展培训范围。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,围绕产业发展、农技升级、经营管理等内容针对性推出“订单式”“菜单式”培育。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738人,其中中87人成为家庭农场主,100余人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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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图片:夹江县新场镇欧标茶叶基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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